近日,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276,以下简称“恒兴新材”)发布公告,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23年9月14日,恒兴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5.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达10.292亿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238141亿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053859亿元。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监管协议,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
根据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金额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
1 | 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 | 34551 | 30000 |
2 | 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 | 45995 | 4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 | 20000 |
合计 | 100546 | 90000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会出现资金闲置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最高额不超过4.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此次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且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不过,公司也提示了投资风险,尽管投资产品安全性较高,但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利率、流动性等风险影响,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制定了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审批和执行程序、筛选优质发行主体、跟踪产品情况、接受监督检查及及时信息披露等。
监事会认为,此次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效益,不影响项目建设和公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也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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