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辞职的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KEVINXIANGLIANGWU先生和非独立董事LIN-LINZHOU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原因,KEVINXIANGLIANGWU、LIN-LINZHOU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所担任的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LIN-LINZHOU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提交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姓名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LIN-LINZHOU非独立董事2025年8月26日2026年11月22日个人工作原因否是,注1KEVINXIANGLIANGWU独立董事待选举新的独立董事2026年11月22日个人工作原因否否注1:LIN-LINZHOU为持有公司16.51%股东麦特逻辑的实际控制人,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了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的承诺,承诺内容见公司招股说明书,该承诺尚在履行期限内。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KEVINXIANGLIANGWU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KEVINXIANGLIANGWU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
证券代码:301535证券简称:浙江华远公告编号:2025-037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KEVINXIANGLIANGWU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截至本公告日,KEVINXIANGLIANGWU先生、LIN-LINZHOU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KEVINXIANGLIANGWU先生、LIN-LINZHOU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KEVINXIANGLIANGWU先生和LIN-LINZHOU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高一飞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高一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高一飞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附件:高一飞先生简历
高一飞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先后获法学理论硕、博学位。2018年6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一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