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满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满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毛群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毛群女士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时间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毛群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且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毛群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毛群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毛群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专业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为公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毛群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发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陈发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5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陈发勇先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学士学位,持有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全国高端会计人才证书。曾任安徽新安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现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负责人、民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陈发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陈发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发勇先生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免责声明:

1、本网站所展示的内容均转载自网络其他平台,主要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信息传播的目的;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已得到证实;阅读者务请自行核实信息的真实性,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