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新能(证券代码:301658)于2025年8月26日发布公告,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首航新能于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23.711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659.7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252.25万元。该笔资金于2025年3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及存放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以下为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 |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万元)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万元) |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不含利息,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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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 | 79949.29 | 13563.71 | 13563.71 | 0.00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19747.31 | 18552.35 | 18552.35 | 0.00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9569.45 | 9136.18 | 9136.18 | 0.0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账号 | 余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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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337060100100689688 | 662611.98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 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1002900040073982 | 0.00 |
其中,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62611.98元,包含累计利息收入净额559455.58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03156.40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66.26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同时,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相应终止。公司表示,此举是基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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