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新能三募投项目结项,66.26万元节余资金拟补流

首航新能(证券代码:301658)于2025年8月26日发布公告,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首航新能于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23.711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659.7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252.25万元。该笔资金于2025年3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及存放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以下为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万元)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万元)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不含利息,万元)
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 79949.29 13563.71 13563.71 0.00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19747.31 18552.35 18552.35 0.00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9569.45 9136.18 9136.18 0.00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余额(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37060100100689688 662611.98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1002900040073982 0.00

其中,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62611.98元,包含累计利息收入净额559455.58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03156.40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66.26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同时,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相应终止。公司表示,此举是基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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