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多项章程及制度修订议案待审,拟选举新独立董事与董事

近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多项重要议案将提交审议,涉及《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多项公司制度完善以及董事选举等事宜。

公司章程重大修订,取消监事会

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长城证券拟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全面承接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也将相应废止。

在《公司章程》具体条款修订方面,涉及法定代表人定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股东权利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等多个重要方面。例如,明确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定义和任职条件进行了调整;完善了股东的知情权和质询权等。

多项制度同步修订,完善公司治理

除了《公司章程》修订外,长城证券还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多项制度进行了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后,进一步明确了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范围,加强了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后,更加聚焦董事选举,完善了投票规则和当选机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则更名为《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并根据相关规则进行了全面更新,以适应新的监管要求。

制定董事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为健全公司考核与薪酬管理体系,完善董事考核与薪酬管理机制,长城证券拟定了《董事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适用人员范围,规定董事实施年度履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履职勤勉程度、履职能力、廉洁从业等多个方面。同时,根据董事的工作性质和承担的责任风险,确定了薪酬构成及标准。

选举新独立董事与董事

为保证董事会组成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柏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林鹭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柏钧先生和林鹭女士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要求为其办理任职备案手续。

长城证券此次多项议案的推进,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的稳健发展。这些议案的实施将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值得投资者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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