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团结报
育儿补贴与托育服务双管齐下让生育友好可感可及
破解“不敢生” 护航“放心养”
北京市朝阳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内的3岁以下托育儿童在玩耍。
新华社记者 李 欣 摄
在山东省日照市市直机关幼儿园,老师在照顾孩子用餐。
新华社记者 郭绪雷 摄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妇保院医护人员为产后新妈妈进行科学育儿培训。
新华社发 谭云俸 摄
▶湖南省衡阳县妇幼保健院医护人员指导市民进行亲子游戏。
新华社发 刘欣荣 摄
□本报记者 赵 亮
当下,许多家庭都面临着“生育选择题”:生还是不生?生几个?影响家庭作出选择的,既有家庭成员的实际考量,也受国家政策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国家政策层面的“向前一步”,是千家万户生育信心的重要支撑。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制定促进生育政策,发放育儿补贴,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这一政策的提出,迅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生育支持政策能带来哪些利好?如何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日前,记者采访了多位相关领域民主党派专家。
用“真金白银”为生育减负
近年来,低生育率、老龄化等问题逐渐凸显,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诸多挑战,生育问题日益成为社会焦点。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系列关乎生育友好的举措,传递出国家对人口问题的高度重视,能够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子女负担,激发生育意愿,推动全社会形成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在谈到从国家层面明确相关生育支持政策的意义时,民进上海市杨浦区委会副主委、上海市杨浦区控江幼儿园园长曹海红说。
今年,“发放育儿补贴”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雷海潮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育儿补贴的操作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也提出,研究建立育儿补贴制度。事实上,近年来,全国已有多地推出育儿补贴政策。国家卫生健康委去年10月的数据显示,已有23个省份在不同层级探索实施生育补贴制度。
育儿补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真金白银”。在台盟湖北省委会主委刘江东看来,育儿补贴政策不仅用最直接的“真金白银”方式释放出政府对鼓励生育的积极态度,还有助于拉动消费、提振经济,释放家庭消费潜力,在母婴用品、教育服务等领域形成更多消费增长点,为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机遇。
“育儿补贴政策的引领示范作用比经济补助本身意义更大。”民革河北省委会副主委、民革衡水市委会主委,衡水市政府副市长崔海霞认为,将生育成本纳入公共财政,通过财政杠杆引导社会资源向育儿领域倾斜,将催生更多配套支持体系的创新,对促进未来人口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有裨益。
政策只有落地落实,才能发挥作用,育儿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挑战。“我国地域广阔,人口基数大、流动性强且城乡二元制户籍制度仍未彻底打破,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精准识别困境,易出现政策‘盲区’或‘重复覆盖’问题。”崔海霞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建议构建动态信息平台,打通卫健、公安、税务多部门数据,建立生育补贴“一码申领”通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确保资金溯源;同时,创新财政分担模式,国家根据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科学的补贴标准,实行中央财政基础补贴+地方财政浮动加码机制,对困难地区实施专项转移支付;此外,建立覆盖全孩次的阶梯式补贴制度,科学确定不同孩次间的补贴差距,既体现政策的激励性,又兼顾政策的普惠性和公平性。
目前,育儿补贴发放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次性发放现金和定期发放补贴。针对发放形式,刘江东分析,一次性发放现金灵活性高、刺激消费效果明显,但缺乏持续性保障;定期发放能保证补贴的持续性,有利于家长进行科学规划和管理,但可能因为滞后性而出现“钱没用在刀刃上”的情况。
“发放形式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不能‘一刀切’。”刘江东建议,在保证普惠式发放的前提下进行差异化补贴,一方面,采取混合模式,以定期发放为主,在特定情况下给予一次性补贴;另一方面,面对不同的补贴对象,既要有普惠性的基础补贴,也要针对低收入群体和多孩家庭等进行差异化的额外补贴。
让“幼有所育”更广更优
产假结束孩子谁来带?孩子生病了谁来管?孩子频繁夜醒,上班精力不够怎么办?……“生了娃没人带”“双职工带娃难”困扰着许多家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问题是一个民生痛点,也是降低养育成本、破解育儿焦虑、提高民众生育积极性的关键钥匙。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生育的民生礼包还有“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切实关注托育服务的配置和质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地方的有益实践——上海市积极落实“学龄前儿童善育”民心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截至2024年底,上海共新增5155个公办幼儿园托班托位,新增9034个社区托育托额,社区托育“宝宝屋”覆盖率接近100%;河北省衡水市探索出台多项普惠托育政策措施,建立了市、县两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推出“医育结合”模式,出台入托补贴政策,是全国首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之一;等等。
近年来,各地围绕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做了大量探索、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做好普惠托育供给,受访专家主要从推动普惠托育扩容和提升托育服务质量两方面提出建议。
目前,我国普惠托育方式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服务托育、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托育等。在湖南省卫健委副主任,民革湖南省委会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民革长沙市委会主委刘激扬看来,各地要明确发展思路,强化政府、社会、用人单位等多方协同,统筹发展多种普惠方式。她介绍,湖南省将建设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托育点为网络,以普惠为特征的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省、市、县三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辐射带动区域内普惠服务发展,目前省级中心已动工建设,市县各级正积极筹划项目。
“推动普惠扩容,既要盘活闲置托育服务资源,充分掌握、及时更新城区范围内主要的托育服务机构设施信息,积极扩大现有普惠托育机构覆盖范围和接待能力,又要通过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激励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建设普惠性托育、支持企业利用闲置物业建设员工子女托育中心,还要建立家庭互助式托育服务的登记备案制度,增强居家托育服务能力。”民革广西区直工委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孙燕说。
在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方面,崔海霞建议要优化供给结构,适度提升公办托育机构数量占比,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农村地区,确保托育资源公平;要创新服务供给模式,不断探索“家庭指导”模式、“老幼共托”模式、“连锁辐射”模式等托育服务新模式;要加快托育服务法的立法进程,推动我国托育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
“建议将托育年龄继续前延,与母亲产假后婴儿养育需求衔接,如开设6个月至1岁的乳儿班、1至2岁的托小班;延长托育服务时间,让年轻父母从容上下班。”曹海红说。
安全是托育服务的底线和生命线。“针对家长的安全顾虑,须从制度建设、行业规范、监督机制和技术支持等多维度构建全方位的保障体系。”刘激扬表示,具体来讲,要严格落实托育机构设置与运营规范要求,包括场地安全、卫生标准、师生配比等;加强托育行业制度建设,探索实行托育机构分级认证制度;探索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鼓励从业人员获取育婴员、保育师等职业资质;推进托育行业标准化发展,出台地方性标准;强化安全监管,卫生健康联合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探索建立托育机构信用档案,制定托育机构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托育安全,孙燕建议将目前设立托育机构的备案制调整为审批制,对托育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建立托育服务信用评价,设立“黑名单”制度,对违规机构实行行业禁入。
为“生育友好”勾勒立体图景
生育不仅是从怀孕到分娩这十个月的旅程,更意味着一场漫长的养育马拉松。养育中的经济成本、托幼服务的供给和质量、婴幼儿照护的时间成本等都影响着年轻人的生育意愿。正因如此,鼓励生育更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政策需要以更加立体的托举,来切实分担一个个小家庭的生育压力。
“托幼一体化”是指将0到6岁婴幼儿的教育与保育相互衔接,进而实现婴儿与幼儿教育的有效融合。作为学前教育发展的一个趋势,不少地方都在进行“托幼一体化”的探索。
崔海霞认为,应理顺“托幼一体化”管理体制,可以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先期将幼儿园托班的管理权责、日常业务指导与幼儿园业务合并至同一部门,再将0至6岁托幼服务管理职能统筹划归同一部门。
“‘托幼一体化’推进中,还存在托班师资数量不足、师资专业度不够、运作资金短缺等难题,亟待政府与教育部门协同发力破解。”曹海红发现,多数幼师0至3岁婴幼儿教养知识和技能储备不足,托班师资缺口大。她建议,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托育专业,持续完善育婴师培训激励机制,健全托幼一体化培训机制,增加针对“托幼一体化”的财政投入。
当下,年轻人“不想生”“不敢生”,除了经济和带娃压力,还有婚姻关系脆弱化、女性职场不公平待遇、教育和医疗等公共资源紧张等因素。刘江东认为,完善生育支持体系,还需要从价值导向、社会关怀、资源配置等角度共同发力。
民革党员、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丁兰街道妇联主席高艳霞建议,鼓励企业多开发一些能居家办公的岗位或者工种,提供给年轻女性,让她们既能工作又能兼顾孩子;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村),向辖区内的居民孩子开放晚托班、周末班;同时,加大教育和医保的投入力度,积极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大力降低儿童就医成本。
孙燕认为,近年来,不孕不育发生率达15%左右,生殖健康存在隐忧,“生不出”问题也不容忽视。为此,她建议,统筹生育保险和财政补贴资金,提高孕检、产检、生产等项目的报销比例,实行生育过程的免费或低费政策;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多品种、多档次生育类商业保险项目,作为居民生育保险的补充使用。
“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生育支持体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刘激扬表示,一方面,通过制度设计稳定年轻人生育预期,针对影响生育的关键性因素,增强生育、养育、教育、住房、医疗等多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切实减轻家庭养育负担;另一方面,以促进职育平衡为重点,完善生育保险、普惠托育服务、弹性上下班、女职工权益保障等制度;同时,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生育的良好氛围,通过多种媒体渠道,肯定生育的积极贡献,减少养育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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