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军在巴勒斯坦的疯狂行径变本加厉,在20多个国家的外交代表团对杰宁难民营进行访问时,附近的以军士兵向着代表团开枪了。
根据现场的视频来看,枪声响起后在场人员四处躲避,有媒体指出代表团成员与以色列士兵距离不到80码(约73米),没有任何人做出“挑衅”行为,但以军还是开枪了。

以军在中东地区称得上是“肆意妄为”
向20多国外交代表团开枪,以方还想“蒙混过关”
这是一次性质非常严重的外交事件,外媒称该代表团中有来自中国、俄罗斯、英国、法国等20多个国家的代表或外交官,但以方事后给出的回应却十分“敷衍”。
以方表示,之所以会发生此事,是因为代表团偏离了“批准”路线,进入了“未授权”地区,以色列国防军这才“鸣枪示警”,想要“吓跑他们”,以方对因此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以方的言外之意就是,是因为代表团“走错了路”,以军才“不得已”开枪提醒,以方的做法“没什么问题”。
这种想要蒙混过关的态度激怒了国际社会,多个国家第一时间谴责驳斥了以方的说法,表达了不满。
各国会感到震怒其实并不奇怪,以方的说法几乎全是漏洞:首先,外交使团前往杰宁难民营实地考察的活动,已经提前向以色列方面报备并得到了批准。

此次访问杰宁难民营的外交使团
这意味着以色列事先完全了解使团的具体行程安排,并同意了这次行动,因此以色列事后声称使团偏离既定路线的说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其次,以方是不是忘了自己的士兵出现在巴勒斯坦是一种侵略行为?杰宁难民营并非以色列领土,因此以色列并无任何法律依据,来划定所谓的“授权区域”,也不具备单方面决定哪些区域可以进入或禁止进入的权利。
更何况,近年来以色列军队在巴勒斯坦地区多次犯下严重的人权侵害行为,尽管屡次遭到国际社会的警告和谴责,但以色列政府并未吸取教训,反而继续沿用这种危险的策略。
这样的“黑历史”使得以方的任何“辩解”都无法取信于人,国际社会只会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以色列在中东地区,到底有多么肆意妄为。

媒体公布的现场画面
以军袭击国际组织,已经不是第一回
对于自己的行为,会违反国际法,破坏了国际社会对冲突地区的人道主义介入,以色列政府可以说是“心知肚明”,但以方似乎并不在意这些后果,而是坚持通过武力手段排除外部干预,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以方这样做到底有何目的呢?答案是其希望通过减少国际社会的干预,以最低的成本实现目的——达成对巴勒斯坦的实际控制。
举一个比较直观的例子,在2006年和2024年,以色列军队两次针对联合国维和部队发起了突然袭击,目的就是要削弱维和组织的作用,为以军采取更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扫清障碍。
此次也是同理,杰宁难民营中约有14000名难民,生活条件非常糟糕,巴勒斯坦方面邀请各国代表来这里,就是为了各国对于以军的残暴程度,有一个更直观的认知。
对于自己所犯下的罪行,相信以方是最清楚的,因此才通过恐吓和威胁外交使团,促使这次访问无法继续进行,以方的罪行也得以被掩盖。
更进一步来说,外交使团访问和维和组织的存在,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促进交战区的和平与稳定尽快尽早达成,缓解冲突地区的紧张局势。
然而,以色列显然不希望看到这种情况发生,通过攻击这些机构和个人,以色列试图制造一种恐惧氛围,让其他国家和组织不敢轻易涉足巴以冲突,这样一来,以色列就可以更加自由地实施其政策,而不必担心来自外部的压力和制约。
试问在维和部队依然坚守,国际社会密切关注的前提下,以方的行为已经如此嚣张,一旦国际干涉被排除在外,以方又将在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区,做出怎样的行径呢?

以方终将为战争罪行付代价
美国继续支持以色列,但以方已经开始付代价
不过巴以冲突持续至今,以色列遭受的谴责已经是不计其数,联合国更是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美国无限的“纵容”。
尽管在特朗普上台后,美以之间看似出现了“分歧”,以色列更是在美国的中东战略中,出现了“边缘化”迹象,但考虑到两国之间深度的利益绑定,这种表面上的分歧是真是假,尚且难以得出结论,搞不好又是一场“苦肉计”的戏码。

两名以色列驻美大使馆工作人员也遭到了枪击
毕竟,为了以色列,美国可以紧急通过《反犹太主义意识形态法案》,可以高效镇压那些为巴勒斯坦发声的美国老百姓,可以变本加厉地向以色列送去各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几乎看不到这种支持的上限在哪。
网上还有一种推论,那就是美国的决策者深受利益集团所左右,甚至不惜牺牲美国的国家利益来满足以色列的需求,否则无法解释为何在美国的一众盟友中,以色列是最特殊的那一个。
虽然美国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以色列免受直接惩罚,但这并非毫无代价,从长远来看,这种行为模式正在损害以色列的国际形象,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民众开始质疑以色列政策的合法性和道德性。
几乎就在以色列朝着外国代表团开枪时,另一边两名以色列驻美大使馆工作人员也遭到了枪击,两起事件虽然大概率是巧合,但只要今后以色列继续肆意妄为下去,类似的情况很可能还会再次出现,这就是过于短视的以方,必须要付出的代价。